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1年2月25日通過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1年2月25日通過并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主席令第四十二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1年2月25日通過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于2011年2月25日通過并公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主席令第四十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