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末,我們全班一起來到了文化館,去觀看河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
走在路上,我們問老師:“什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呢?”老師笑了笑給我們講解了許多,我們這才明白。原來古代勤勞的勞動人民用自己的智慧創(chuàng)造出了許多美好的東西,我們把這些傳承下來的美好的東西叫做遺產(chǎn)。其中的一些我們看的見摸得著,是實實在在的事物,我們把它叫做物質文化遺產(chǎn);而另外的一些,我們看的見但是卻摸不著,是一些藝術形式,而不是實實在在的事物,我們叫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
來到文化觀內,我們看到了許多河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作為中原大地文明之都,我們紛紛為我們古代智慧的勞動人民的偉大創(chuàng)造而驚嘆。而豫劇,木板年畫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更是給了我們以美的享受。整整一天,我們看到了許多東西,也學到了許多東西。
真可謂是充實的一天,讓我們學到了許多。
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研究報告
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是指經(jīng)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認定的,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名錄項目傳承保護責任,具有公認的代表性、權威性與影響力的傳承人。符合下列條件的公民可以申請或者被推薦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一)掌握并承續(xù)某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二)在一定區(qū)域或領域內被公認為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三)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yǎng)后繼人才。從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資料收集、整理和研究的人員不得認定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應承擔以下義務:(一)在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根據(jù)文化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完整的項目操作程序、技術規(guī)范、原材料要求、技藝要領等;(二)制定項目傳承計劃和具體目標任務,報文化行政部門備案;(三)采取收徒、辦學等方式,開展傳承工作,無保留地傳授技藝,培養(yǎng)后繼人才;(四)積極參與展覽、演示、研討、交流等活動;(五)定期向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門提交項目傳承情況報告。